曾被寄予厚望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实施以来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据报载,就算个体私营经济相当活跃的浙江,年初以来全省注册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也仅百余家,更多的人在观望。
启动民间投资是当前国家一项战略决策,而逐渐富裕起来的民众投资的欲望也相当强烈。《个人独资企业法》像一座桥梁,把民间个人投资引入规范有序的轨道,本是一件利国利民、值得提倡的好事,为何会出现这种应者寥寥的局面呢?依笔者之见,关键还是缺乏好的投资环境。
按理说,个人把自己有限的消费资金节省下来,办企业用于生产目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缓解就业压力都有重大意义。国外发达国家对于这类做法,无不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予以鼓励。但是,在我国,个人如果投资开办个人独资企业的话,投资所得缴纳一道企业所得税之后,还要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而不办企业只当个体户的,只需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办企业不仅得不到税收上的优惠,反而面临双重征税的不利局面。面对这种政策,人们创业的积极性可想而知。
对于改善投资环境,各个地方、各个部门不能说不重视。前些年为吸引外资,各地在税收优惠上动足脑筋,你“二免三减”,我“三免五减”,相互竞争。且不说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至少它表现出各地积极“筑巢引凤”的良好愿望。但是,如今在为个人创业者提供良好投资环境方面,过去那种积极性似乎不见了。究其原因,或许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多属小打小闹,比不得“凤凰”,至多只能算“丑小鸭”的缘故吧,引不起一些主政者的兴趣。
然而,这种“小打小闹”,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要求,既刺激内需,又解决就业,还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其意义和影响不容小视。希望各方面都能像对待“凤凰”一样,重视和关心个人独资企业这只“丑小鸭”,为它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个人创业难在哪?
00-05-30 中国学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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