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计税工资标准不变
03-11-03 中国学生网

   本月是个税征收政策调整后的第一个月,也是企业报税时遇到问题最多的一个月。很多企业会计纷纷到税务机关询问:个税扣除额提至1200元,是不是企业的计税工资标准也提高了?
  昨天,本市地税部门重申:个税扣除额提高与企业计税工资标准无关,计税工资仍按每月960元的标准执行。
  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与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是两个概念,不能混淆。个税税扣除额按9月底出台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扣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这相当于从这个月起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额就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200元。
  但涉及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的却是另一项规定,即《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该规定现在并没有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仍按每人每月960元在税前扣除。地税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这两项规定不冲突,也不会对普通纳税人造成影响。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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