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教育部门获悉,2006年,该省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人数达32.2万人,入学率达99.6%。
近年来,河南省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经教育部门认定、分配入学的农民工同住子女简化各种入学手续,并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
针对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河南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城镇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学校对待农民工同住子女要一视同仁,免收借读费。
新华网·李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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