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获悉,为强化学校学籍管理,自治区教育厅建立了西藏自治区高中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学籍的取得、转移、注销都要通过学校、地(市)教育局、教育厅三级审核才能完成,有效地切断了假学籍产生途径,切实保障了当地学生的正当权益。
凡按照自治区有关高中招生规定,符合录取条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后一个月内取得高中学籍,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转学需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转入学校同意后,区内转学的由转入、转出地地(市)教育部门批准,跨省转学的,需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为遏止“高考移民”涌入西藏,西藏还出台政策对来西藏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对西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迁入西藏报考普通高校,都规定了明确的条件限制。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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