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续书底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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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部没有完全的书,所以历来人都喜欢续他。从八十回续下的,以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已有三种:(1)高鹗续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后四十回。(2)二十回的续书,原书已佚,作者姓名亦无考。(3)作者姓名,及回目均无考,从后人底笔记上,知道曾有这么一本底存在。这三个本子,我在下边,都有专篇去考证,批评。至于从高本百二十回续下去的,如《红楼圆梦》,《绮楼重梦》……却一时也列举不尽,而且也没有列举底必要。我在这书中也不愿加以论列,免得浪费笔墨。这类的续书,大约以《红楼复梦》为最早,且附有几条凡例,略有些关系;我在最后有一篇附录论及。还有一类续书是从(3)种,所谓旧时真本续下去的,我却自己没有见过,只听得朋友述说而已。自(2)种续下的书,却自来没听人说及。
从高鹗以下,百余年来,续《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败的。这必有一个原故,不是偶合的事情。自然,续书人底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续貂,是件普遍而真确的事实,但除此以外,却还有根本的困难存在,不得全归于“续书人才短”这个假定。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
我深相信有这一层根本的阻碍,所以我底野心,仅仅以考证、批评、校勘《红楼梦》而止,虽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书,高氏所续有些是错了的,但决不希望取高鹗而代之,因为我如有“与君代兴”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辙。我宁可刊行一部《红楼梦辨》,决不敢草一页的“续红楼梦”。
如读者觉得续书一事,并不至于这样的困难,绝望,疑心我是“张大其词”,那么,我不妨给读者诸君一个机会,去作小规模的试验。如试验成功,便可以推倒我底断案。我们且不论八十回以后,应当怎样地去续;在八十回中即有两节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续补底方法。(1)第十六回秦钟死时,这已在戚本《红楼梦》补足了,我们可以不管。(2)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叫快请,下文便没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了,不和这事相干。黛玉既来了,宝玉把她请了进来,两人必有一番说话;但各本这节都缺,明系中有缺文待补。这不过一页的文章,续补当然是极容易的,尽可以去试验一下。如这节尚且不能续得满意,那续书这件事,就简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为前后文都有,所以这一段缺文底大意,并非全不可知的。我愿意把材料供给愿续书的人。上回写宝玉挨打之后,黛玉来看他,只说了两三句话,便被凤姐来岔断,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后来宝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题了三首诗。本回黛玉看众人进怡红院去,想起自己底畸零而感伤。《红楼梦》写钗黛喜作对文,宝钗看金莺打络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则黛玉之来亦当有一段相当的文字。况且“通灵玉”是极重要的,宝钗底丫头为宝玉打络子,为黛玉所见(依本回看,莺儿正打络,黛玉来了),必不能默然无言的。所以这次宝黛谈话,必然关照到两点:(1)黛玉应有以报宝玉寄帕之情,且应当有深切安慰宝玉之语。(2)黛玉见人打络子,必然动问,必然不免讥讽嫉妒。
小小的一节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笔;更不用说八十回后如何续下去了。我底才短,自然是个原因,但决不是惟一的原因。我现在再从理论上,申论续书底困难。先说一般续书底困难,然后再说到续《红楼梦》底困难。
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越是活泼泼地。因为如此,所以文章本难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底个性,续书人也有他底个性,万万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学底手段,却要勉强去合做一部书,当然是个“四不象”。故就作者论,不但反对任何人来续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环境心境改变了,也不能勉强写完未了的文章。这是从事文艺者底应具的诚实。
至就续者论,他最好的方法,是抛弃这个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将陷于不可解决的困难。文章贵有个性,续他人底文章,却最忌的是有个性。因为如表现了你底个性,便不能算是续作;如一定要续作,当然须要尊重作者底个性,时时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长,而俯仰随人,不特行文时如囚犯一样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强成文,也只是“尸居余气”罢了。我们看高鹗续的后四十回,面目虽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事情!我从前有一信给颉刚,有一节可以和这儿所说对看:
“所以续书没有好的,不是定说续书的人才情必远逊于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强而相从,反致两伤。譬如我做一文没有写完,兄替我写了下去,兄才虽胜于我,奈上下不称何?若兄矜心学做我文,则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关于才性之短长。……”(十,六,十八信。)
而且续《红楼梦》,比续别的书,又有特殊的困难,这更容易失败了。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底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节宝黛对语文字;说的什么事也可以知道。但我们心目中并无他俩底性格存在,所以一笔也写不出。他们俩应当说些什么话,我们连一字也想不起来。文学不是专去叙述事实,所以虽知道了事实,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份了解书中人底性格、环境,然后方才可以下笔。但谁能有这种了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作者而已。再严格说,作者也只在一个时候,做书底时候。我们生在百年之后,想做这件事,简直是个傻子。
高鹗亦是汉军旗人,距雪芹极近,续书之时,尚且闹得人仰马翻,几乎不能下台。我们哪里还有续《红楼梦》底可能?果然有这个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创作一部价值相等的书,岂不痛快些。高鹗他们因为见不到此,所以摔了一交。我并不责备高氏底没有才情,我只怪他为什么要做这样傻的事情。我在下边批评高氏,有些或者是过于严刻的;但读者要知道这是续书应有的失败。不是高氏一个人底失败。我在给颉刚的一信中,曾对于高氏,作较宽厚的批评:
“但续作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很不敢责备前人。若让我们现在来续《红楼梦》,或远逊于兰墅也说不定。……我们看高氏续书,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细的地方。但是仅仅相符,我们并不能满意。我们所需要的,是活泼泼人格底表现。在这一点上,兰墅可以说是完全失败。”(十,六,三十。) 这篇短文底目的:一则说明我宁写定这一书而不愿续《红楼梦》底原因;二则为高鹗诸君,作一个总辨解,声明这并非他们个人底过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内);三则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将来人枉费心力。
二二,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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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研究《红楼梦》,第一要分别原作与续作;换句话说,就是先要知道《红楼梦》是什么。若没有这分别的眼光,只浑沦吞枣的读了下去,势必被引入迷途,毫无所得。这不但研究《红楼梦》如此,无论研究什么,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选择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没有筑室沙上的危险。否则题目先没有认清,白白费了许多心力,岂不冤枉呢?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读者只一看胡适之先生底《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即我在这卷中,下边还有说及的;现在只辨明“原本回目之数只有八十”这一个判断。 自从乾隆壬子程伟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后,八十回本便极少流传,直到民国初年,有正书局把有戚蓼生底序抄本八十回影印,我们方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一种本子。但当时并没发生一点影响,也从没有人怀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书”这一个问题。直到一九二一年四月,胡适之先生发表他底一文,方才惹起注意,而高氏续书这件事实方才确定。 但胡先生在当时因程伟元底话,并不因此否定后四十回之目底存在。程伟元底《红楼梦》序上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 “当日钞本甚多,若各本真无后四十回的目录,程伟元似不能信口胡说。因此,我想当时各钞本中大概有些是有后四十回目录的。” 我告诉诸君,程伟元所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里出气,如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这样地说,他并不是有所见而云然,实在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地高,想使后人相信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兰墅先生底大笔。这仿佛上海底陆稿荐,一个说“我是真正的”,一个说“我是老的”,一个说“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样的把戏。 原来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钞本流传。高鹗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处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本自序) 既在高程两人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一点困难。而且后四十回,专说些杀风景的话,前途底运命尤觉危险。因这两重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又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的奇巧事情,总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原有一百二十回底目录。看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譬?”他底掉谎底心思--为什么掉谎——昭然若揭了! 而且这个谎,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觉的便使人上当。一则当时钞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程伟元底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譬如胡先生就疑心当时钞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录的。这正是有人上程氏底当一个例子。二则高作四十回,与目录是一气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决非由补缀凑合而成。如承认了后四十回底目录是原有的;那么,就无形地得默认后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读者这样的一点头,高鹗和程伟元底把戏,就算完全告成。他们所以必先说目录是原有的,正要使我们承认“本文是原作”这句话,正是要掩饰补书底痕迹,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与八十回一起流传。 果然,这个巧妙的谎,大告成功。读者们轻轻地被瞒过了一百三十年之久,在这一时期中间,续作和原作享受同样的崇仰,有同样广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谎的专家,真是附骥尾的幸运儿。他底名姓虽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却得了十倍的声价。我们不得不佩服程高两位底巧于作伪,也不得不怪诧一百三十年读者底没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 但到一九二一以后,高鹗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谎也渐渐为人窥破,立脚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顶替,且每受人严切的指斥。俗语说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为。”天下那里有永不插穿的西洋镜!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击;因为回目和本文是相连贯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脚不住。从程高二人底话看,作伪底痕迹虽然可见;但这些总是揣想,不足以服他们底心。我所用的总方法来攻击高氏的,说来也很简单,就是他既说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当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证前后不出于一人之手。我处处去找前后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鹗喜欢和雪芹并家过日子,我们却强迫他们分居,这是所谓对症下药。 我研究《红楼梦》,最初便怀疑后四十回之目。写信给颉刚说:“后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续补,即回目亦断非固有。”(十,四,二十七。)后来颉刚来问我断论底依据,我回他一封信上举了三项,(1)后四十回中写宝玉结局,和回目上所标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叙底话。而《红楼梦》确是一部自传的书。① (2)史湘云底丢却,第三十一回之目没有关照。(3)本文未成,回目先具,不合作文时底程序。(十,五,四。) (1)(2)两节所述,现在看来,尚须略加修正,且留在下面说。(3)节的话,引录如下: “我们从做文章底经验,也可以断定回目系补作的。因为现在已证明四十回之文非原有的,我们也可以推想得出回目底真假。一篇文字未落笔之先,自然有一个纲要,但这个大抵是不成文的,即使是成文,也是草率的。真正妥当的节目底编制,总在文字写定之后。雪芹既无后四十回之文,决不会先有粲若列眉,对仗工整的后四十回之目。先有确定成文的题目,然后依题做文章,在考场中有之。而在书室中做文底程序,应是:概括草率的纲要--文字--成文固定的节目。若使回目在前,文字在后;简直是自己考试自己,车儿在马前了。我想,有正书局印行的抄本,八十回后无文无目,却是原书底真面目。” 最显明的矛盾之处,是宝玉应潦倒,而目中明写其“中乡魁”;贾氏应一败涂地,而目中明写其“延世泽”;香菱应死于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写“金桂自焚身”。其余可疑之处尚多,现在先把这最明白的三项,列一对照表,以便参阅: 曹雪芹底话 高鹗所补的回目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一技无成,半生潦倒 宝玉中乡魁 自己无才,不得入选, (第一百十九回) 当此蓬牖茅椽,绳床瓦灶, (以上均见第一回) 贫穷难耐凄凉。 复世职政老沐天恩 (第三回,宝玉赞) (第一百七回) 运终数尽,不可挽回。 沐皇恩贾家延世泽 (第五回,宁荣二公语) (第一百十九回) 自杀自灭,一败涂地。 (第七十四回探春语)
自从两地生孤木 施毒计金桂自焚身 致使芳魂返故乡。 (第一百三回) (第五回香菱册词) 我给颉刚信中所述的第二项,这儿没有列入表中。因为“白首双星”一回,下半部虽没有照应,但只可以证四十回是续书,不足以充份证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时把“白首双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写宝玉湘云成婚,以金麒麟为伏脉。我实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说: “这回之目怎样解法?何谓因?何谓伏?何谓双星?在后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点照应没有?”(十,五,四。) 我那时胸中只有宝湘成婚这一种解释,所以断定后四十回之目既没有照应,便是高鹗补的(如宝湘成婚非见回目不可)。自从发见了后三十回本的《红楼梦》,得了一种新想象新解释,湘云底结局,既不嫁宝玉,也可以照顾到这回底暗示;那么,从这一点论,可谓对于回目无甚关系了(湘云与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见回目的)。既无甚关系,在这节中,当然宜从删削。关于湘云底结局这个问题,下数篇中尚须详说一番。 在那信上还有一层意思,也在这里被我削去。我从前以为宝玉应终于贫穷,不见有出家之事,所举的证据是: (1)雪芹即是宝玉,雪芹无出家之事。 (2)第一回中有“晨风夕月阶柳庭花”诸话,不是出家人底光景。 (3)第三回赞宝玉有“贫穷难耐凄凉”之语。若甘心出家,何谓“难耐凄凉”乎?而高作第一百十九回,明有“宝玉却尘缘”之文;故当时以为这也是“回目是续的”一个佳证。后来我被颉刚“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一语劝服,便不以高氏写此点为甚谬。但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却始终以为是要不得。宝玉即使出家,也决不会成仙,这从第一回中语可以看出。这回有补缀底痕迹,却也明显。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虽没写柳五儿之死,但戚本却明明叙出,她是死了。如依戚本为正,那么,所谓“五儿承错爱”,又是一点大破绽。高本自身虽幸免矛盾,但也许因他要补这一节文字,所以把五儿之死一节原文删了,也说不定的。我在这里,又不免表示一点疑惑。 我们以外不必再比附什么,即此为止,已足证明“回目是经过续补的”这个断语。而且,回目底续下,定是从八十一回起笔的,不是从八十回,也不是从八十二回。我们且不管以外的证据,如戚蓼生、程伟元、张船山他们底话;只就本书论本书,已足证“原本回目只有八十”这个命题而有余。我对颉刚说: “我们很相信雪芹即宝玉,无论宝玉或出家,或穷困潦倒,总没有做举业,登黄甲,这是无可疑的;因为既可以找雪芹实事做傍证,又可以把本书原文做直证。既已绝对否认这个,因之我们也该绝对的否认现存后四十回目是原来的。这不但是‘中乡魁’露了马脚,在紧接原书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续书第一回就说‘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这明是高鹗先生底见解来了,所以终之以‘中乡魁’‘延世泽’等等铜臭话头。”(十,六,九) 二二,六,一九 |
| 我们既已知道现行本底后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鹗一手做的;就可以进一步去考察这四十回底价值。从偏好上,我对于高作是极不满意的,但却也不愿因此过于贬损他底应得的地位。我不满意于高作底地方,在下篇详论。现在先从较好的方面着笔,就是论高氏底审慎,他续书底依据所在。
在未说以前,我不能不声明一下。我非高鹗,不能知道他当时下笔底光景;换句话说,我所没找着的,不能就武断他没有依据,只可以说我们不知道有什么依据罢了。可找着的依据,自然都在原书八十回内;但因我底疏漏,未必能全举出,读者只可以当作举例看。 最初,颉刚是极赏识高鹗的。他说:“我觉得高鹗续作《红楼梦》,他对于本文曾经细细地用过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我觉得他实在没有自出主意,说一句题外的话,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工罢了!”(十,五,十七信。) 他底话虽然有些过誉,但大体上,也是很确的。高鹗补书,在大关节上实在是很仔细,不敢胡来。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们也应当原谅他。况且他能为《红楼梦》保存悲剧的空气,这尤使我们感谢。这点意思,已在《红楼梦底风格》一节文中说及了。 我们现在从实际上,看他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先举几件,在后四十回的荤荤(两字中车换为牛)大事,试去推究一下。 (A)宝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第一回) (2)甄土隐听了《好了歌》,随着跛足道人飘飘而去。(同上) (4)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第五回) (5)“说不得横了心,只当他们死了,横竖自家也要过的;如此一想,却倒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听曲文宝玉悟禅机”。 (7)宝玉道:“什么大家彼此!他们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条条无牵挂’的!”言及此句,不觉泪下。他占偈道:“是无有证,斯可云证。无可云证,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无碍凭来去。茫茫着甚悲愁喜?纷纷说甚亲疏密?从前碌碌却因何?到如今,回头试想真无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诗是:“沉酣一梦终须醒,冤债偿清好散场!”(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作和尚。”(第三十回) (10)宝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宝玉默默不对。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第三十六回) (B)宝玉中举。 (1)“嫡孙宝玉一人,聪明灵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众清客相公们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显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这一去可是要蟾宫折桂了。”(同) (C)贾氏抄家。 (1)“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第一回) (2)偶遇荣宁二公之灵,嘱吾云:“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流传,已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生悲,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诗书旧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这祭祖产业,连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们也渐渐的来了。”(第七十四回。这回之目是“抄检大观园。”) (5)“才有甄家的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做什么机密事。”尤氏听了道:“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怎么又有人来?”老妈妈道:“才来了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瞒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说甄氏抄家事,贾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异兆发悲音”。本文上说:“忽听那边墙下有人长叹之声。大家明明听见,都毛发竦然……恍惚闻得祠堂内隔(换为木旁)扇开阖之声,只觉得阴气森森,比先更觉凄惨起来。” (D)贾氏复兴。 (1)“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极泰来,荣辱自古周而复始……”(第十三回) (E)黛玉早死。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说:“……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泪的,泪已尽。”(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践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说死!我这会就死!……正是了;要是这样闹,不如死了乾净!“死活凭我去罢了!”(第二十回) (5)黛玉续偈说:“无立足境,方是乾净!”(第二十二回) (6)葬花诗上说:“红消香断有谁怜?……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倾!……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扌不)净土掩风流。……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第二十八回) (8)“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已渐成。医者更云:‘气弱血亏,恐致劳怯之症。’我虽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还要往下写时,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只见腮上通红,真合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深。”(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复嗽起来,觉得比往常又重。宝钗来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觉又重些似的!”说话之间,已咳嗽了两三次。(第四十五回) (11)黛玉抽着的诗签,是一枝芙蓉花,题着“风露清愁”,有一句诗,道是:“莫怨东风当自嗟。”(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词,有“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云联句有“冷月葬诗魂”之句。湘云道:“只是太颓丧了些。你现病着,不该作此凄清奇谲之语。”(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几句虽好,只是过于颓败凄楚。此亦关于人之气数而有……”(同) (15)黛玉叹道:“我睡不着,也并非一日了!大约一年之中,通共也只好睡十夜满足的!”湘云道:“你这病就怪不得了!”(同) (16)宝黛推敲《晴雯诔》中底字句。宝玉说:“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陡然变色。虽有无限狐疑,外面却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 (F)宝钗与宝玉成婚。 (1)《红楼梦曲》-“都道是金玉良缘,……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 (3)同回宝玉到宝钗处,宝钗看他底那块玉,口里念道:“莫失莫忘,仙寿恒昌。”……莺儿嘻嘻的笑道:“我听这两句话,倒象和姑娘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宝玉拿宝钗底项圈看,是“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与我的是一对儿!” (4)“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第二十二回) (5)宫中所赐端午节物,独宝钗和宝玉一样。 (6)宝玉听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觉心里疑猜。 (7)宝钗因有“金锁是和尚给的,等日后拣有玉的才可配”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 (8)宝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宝钗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以上四条,均见第二十八回)。 (9)薛蟠说:“从前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贾母道:“提起姊妹们,……都不如宝丫头。”(第三十五回) (11)宝玉笑道:“……明儿不知那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儿两个呢!”见莺儿娇腔宛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宝钗来!(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事迹是宝玉睡了,宝钗代袭人绣他兜肚上底鸳鸯。宝玉在梦里喊骂,“什么金玉姻缘!” (13)王夫人托宝钗照应家务说:“好孩子,你还是个妥当人,……你替我辛苦两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宝钗做的柳絮词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第七十回) (G)宝钗守寡--宝玉弃她而出家。 (1)薛姨妈道:“姨妈不知宝丫头古怪呢,他从来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第七回) (2)宝钗念支《寄生草》与宝玉听,内有“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之语。后来宝玉就因此“悟禅机”。(第二十二回) (3)宝钗底灯谜是:“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同回,戚本不作此)。 (4)贾政忖道:“……看来皆非福寿之辈”。(同回) (5)宝钗听见宝玉在梦中喊骂说:“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木石姻缘!”宝钗不觉怔了。(第三十六回) (6)宝钗房中,布置得十分朴素。贾母说:“使不得。……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第四十回) (H)黛死钗嫁在同时。 (1)“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第一回,《好了歌》注) (I)元春早卒。 (1)元春底册词说:“二十年来辨是非,……虎免相逢大梦归。” (2)《红楼梦曲·恨无常》折中说:“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啊!须要退步抽身早”。(均见第五回) (3)凤姐梦可卿同他说:“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要知道也不过是瞬息的繁华,一时的欢乐,”(第十三回) (4)元妃底灯迷是:“……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第二十二回) 高鹗补元春事完全根据在此。所以写贾母梦见元春,她还劝贾母,“荣华易尽,须要退步抽身。”(第八十六回)高氏又明叙元春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第九十五回) (J)探春远嫁。 (1)她底册子,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诗云:“……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2)《红楼梦曲·分骨肉》折云:“一番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3)她底灯谜是风筝,词曰:“……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 别离。”(第二十二回) (4)她做的柳絮词,是半首《南柯子》,是:“……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第七十回) (K)迎春被糟蹋死。 (1)册子画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有欲啖之意。词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第五团) (2)曲子里也说:“……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同) (3)第八十回写迎春归宁,在王夫人房中哭诉二节文字。 以高氏在第一百九回上写迎春说:“可怜我只是没有再来的时候了!”又明叙结婚年余,被孙家折磨,以致身亡。这儿所谓年余,正与册子曲子上底一载相映射。 (L)惜春为尼。 (1)册子中“一所大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2)曲子中《虚花悟》折,“将那三春看破,……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均见第五回) (3)周瑞家的到惜春处。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第七回) (4)尤氏笑道:“这会子又做大和尚,又讲起参悟来了。”“可知你真是心冷嘴冷的人。”惜春道:“怎么我不冷……”(第七十四回) (5)探春道:“这是他向来的脾气,孤介太过,我们再扭不过他的。”(第七十五回) (M)湘云守寡。 (1)册子上画着几缕飞云,一湾逝水,其词曰:“……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2)曲子《乐中悲》折,“……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均见第五回) (N)妙玉被污。 (1)册子上画着一块美玉,范在污泥之中。词曰:“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难容》折,“……却不知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白璧无暇遭泥陷……”(均见第五回) (O)凤姐之死。 (1)她底册词说:“……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说:“……反算了卿卿性命……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均第五回) (3)八十回内写她贪财放债,逼害人命,有好几处。(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 (P)巧姐寄养于刘氏。 (1)她底册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其判曰:“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2)曲子《留余庆》折云:“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积得阴功。……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均第五回) (3)刘老老命她底名为巧姐儿,又说,“……或有一时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巧’字儿来!”(第四十二回) (Q)李纨因贾兰而贵。 (1)贾兰年方五岁,已入学攻书。李氏惟知侍亲教子。(第四回) (2)册子上画一盆茂兰,旁有凤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 (3)曲子《晚韶华》折云:“……只这戴珠冠,披凤袄,……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均第五回) (4)贾兰做了一首诗,呈与贾政看。贾政看了,喜不自胜。(第七十五回) (5)众幕宾见了贾兰做的《(女危)(女画)词》,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学渊源,真不诬矣!”贾政笑道:“稚子口角,也还难为他。”(第七十八回) (R)秦氏缢死。 (1)册子上画着高楼,上有一美人悬梁自尽。(第五回) (2)秦氏死了,合家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金玉缘》本如此。亚东有正两本均作伤心,非。有正本更以纳闷为纳叹,更谬。) (S)袭人嫁蒋玉函。 (1)册词道:“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 (2)袭人说:“去定了。”宝玉听了,自思道:“谁知这样一个人,这样薄情无义呢!”(第十九回) (3)蒋玉函唱的曲子,有“配凤鸾”、“入鸳帏”等语;说的酒令,有“并头双蕊”、“夫唱妇随”等语;说的酒底,是“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以此命名,见第三回)后来又被薛蟠明白叫破。(第二十八回) (4)宝玉与蒋玉函换汗巾,而宝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袭人底。后来宝玉又把琪官赠的大红汗巾,结在袭人腰间。(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宝玉大不满意袭人,所以他说:“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她之意,竟不好再劝了。(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儿诔》中有:“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兰竞被芟锄,……偶遭蛊虿之谗,……诼谣(讠奚)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窗户。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毁诐奴之口,讨岂从宽!……”(第七十八回) (T)鸳鸯殉主。 (1)鸳鸯冷笑道:“……不然,还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归了西,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均第四十六回) 以外大观园诸婢底结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应。如平儿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则本于平日贾琏和她底恩爱,及平儿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补五儿一段文字,则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应有照应。(第一百九回)写莺儿后来服侍宝玉,(第一百十八回)则本于第三十五回。只有小红和贾芸─段公案却未了结。麝月抽着了荼蘼签,也未见有结局。但这些都是微细琐碎之处,亦不足深论。 后四十回中还有许多大事,也可以约略考见其线索。 (一)薛文起复惹放流刑。(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冯渊,避祸入京,住在贾宅梨香院,被贾氏子弟引诱得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滥情人情误思游艺”。似乎下边还有文章,不见得就此太平无事。 (二)宴海棠贾母赏花妖。(第九十四回) (1)宝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头的。这阶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无故死了半边,我就知道有坏事!……所以这海棠,亦是应着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证同类宝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五回) (1)贾雨村说甄宝玉底性情,完全与宝玉相同。(第二回) (2)宝玉入梦;见甄宝玉和自己一样。(第五十六回) (四)“得通灵幻境悟仙缘”。(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隐梦到太虚幻境。(第一回) (2)贾宝玉梦到太虚幻境。(第五回) 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底依据所在,已大约写出;虽不见详备,也大致差不多了。我们离高鹗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寻他作文时的字簏中物,当然是劳而无功。但我以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读者恍然于后四十回之出于补缀,不是雪芹底原本。这就是这篇文字所以要作底意义。 但是,高氏补书,除有依据之外,还有一种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转折。往往有许多地方,虽并无所依据,而在行文方面,却不得不如此写,否则便连串不下。所以我们读高氏续作,虽然在有些地方是出于他杜撰的,只要合于文情,也就不可轻易菲薄他。我们要知道,有依据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没有依据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鹗续书是否有合于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续书底好歹又是一件事,决不能混为一谈。所以虽承认了高氏底审慎,处处有所依据,但我们依然可以批评这书底没有价值。在另一方面想,我们说高作完全出杜撰,一点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却也可以推重这书有独立的声价。只是就续《红楼梦》说,两个条件不能不双方并顾;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据,那一方又要文情优美。因为如没有依据,便不成为“《红楼梦》底续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为好书了。所以我们所要求于续书人的,──高鹗在内──是一部很好的《红楼梦》底续书。 高氏自然到处都不能使我们惬意。但他底杜撰之处实在不很多。有许多地方,虽然说是杜撰,但却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写的。续书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宝玉失通灵,及后来和尚送玉。(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复得?况且,玉底来去,了无踪迹,实在奇怪。说得好听些,是太神秘了;不好听呢,便是情理荒谬。且不但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以我们眼光看来,何必写得贾氏一家如此阴险?况且,所谓“奇谋”,实际上连一个大子也不值,岂不可笑?这些地方,我们自然不能佩服。 但如仔细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为没有依据,便一棒打杀。失通灵,得通灵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经说明,不劳我们底悬揣。我们看: “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第五十七回)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这是方法之一。而且,想用这个方法的人,也不止高氏一人。在三十回本的佚本里,我曾考出有“甄宝玉送玉”这一回事。看事情底空气,大约和高作是差不多的。既然“玉”烦人送,当然是丢了;不然,玉在身边,何劳甄宝玉先生来送呢?至于那本上写玉是怎样遗失的?我们不知道。象高本写失玉,却实在是个奇谈。 高氏所以写失玉,因为不如此金玉不能团圆;所以写送玉,因为不如此宝玉不能出家。“宝玉出家”和“宝钗出闺”,这是续作里底两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为关键。不明白这个缘故,轻易来批评高氏补书底不小心,这实在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于我所以不满意于他的,却并不在为什么要如此,只在怎样地这个问题上面。第九十四回写失玉这个光景,实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真成所谓“来无迹,去无踪”了。(第九十五回,抄玉扶乩语)。高氏是平淡无奇这样一个人,却喜欢弄笔头,做那些离奇光怪的文字;于是无往而不失败。八十回内写甄士隐、贾宝玉游“幻境”,已觉东方的浪漫色彩太浓厚了;但总还“不远情理”。至于高氏写通灵玉无端而去,无端而来,那竟很像圣灵显示的奇迹,与全书描写人情的风格,(木内)凿不相合。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高氏底失败。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写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难的;但我始终不敢轻易赞成高鹗底补笔。我以为高氏如以续书为甚难,则大可以搁笔,不必拿狗尾来续貂;如以为尚不甚难,则应当勉为其难,不应逃于神怪。 即宝钗嫁时,凤姐设奇谋,也无非是要度过这个困难,使他俩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紧凑些。以外并无别的深意可说,在八十回中,也并没有什么依据可寻。总之,高鹗补这几回,要如此写法,完全为结束宝黛两人底公案,使不妨碍金玉姻缘,我们可以原谅他。但他底大病,并不在凭空结撰,却在文笔拙劣,情事荒唐这两点上。这个毛病,在四十回中几乎处处流露,也不仅仅在这两三回内。即完全有依据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无缘无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内却也未始没有,这我们更不能为他强辨。即如宝玉中举,虽我替他勉强找了几条根据,其实依然薄弱得很,高氏岂能借这个来遮羞?我们试看关于宝玉中举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严词两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八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 第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乡魁宝玉却尘缘。 还有一节,也是无缘无故的文字。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写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呢?“失玉送玉”还有可说的,至于这两回中写黛玉,简直令人莫名其妙。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万没有这类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说要借此催定金玉姻缘,也大可不必。什么事情不可以引起钗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况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无病,尤其不合情理。黛玉底病,应写得渐转渐深,怎么能忽来忽去呢?在这一点上,高氏非但卤莽,而且愚拙。 大观园诸人底结局,高氏大都依据八十回中底话补出。只有香菱传补得最谬,且完全与作者底意思相反。胡适之先生曾据第五回册子原文,来驳高氏底不合,我极为同意。(胡说见《胡适文存·红楼梦考证》)。高氏这一点看不清楚,最不可解;因为第五回、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不为不明显,以高鹗底小心审慎,何致于盲目不知,铸了大错。②这竟使我诧异极了。 我这节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鹗续书底依据,并不是要指斥他底过失。只因四十回中也有许多无根之谈──即是没有依据的──也得顺笔叙出,所以不免说了些题外的话。其实,关于高作优劣底批评,应当留作下一篇讲,不是本篇底责任。本篇底大意,只是要证实颉刚这句话:“后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线索。” 二二,五,十五 ②高氏写香菱不死,后来扶正,这个大错误,现在看来也是由于误解第六十三回,香菱抽着的诗签,是“连理枝头花正开”。我们应当注意这“正”字底意义,明言此正是她底团圆时节;反言之,则连理花不久便将凋谢的。高鹗因不解此意,故下文弄错了。 二二年八月,在波定谟记。 |
(四)后四十回底批评
| 高鹗续书底依据是什么?我在上篇已约略叙明了,现在只去评判续作四十回底优劣。我在上篇已说过,文章底好坏,本身上的,并不以有依据或者没有依据为标准。所以上篇所叙高氏依据什么补什么,至多只可以称赞他下笔时如何审慎,对于作者如何尊重,却并不能因此颂扬四十回有文学底声价。本篇底目的,是专要评判后四十回本身上的优劣,而不管他是有依据与否。本来这是明白的两件事,万不能混为一谈。
但我为什么不惮烦劳,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呢?这因为自从百二十回本通行以来,读者们心目中总觉得这是一部整书,仿佛出于一人之手。即使现在我们已考定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也不容易打破读者思想上底习惯。我写这节文字,想努力去显明高作底真相,使读者恍然于这决是另一人底笔墨了。在批评底时候,如高作是单行的,本没有一定拿原作来比较的必要;只因高作一向和原本混合,所以有些地方,不能不两两参照,使大家了解优劣所在,也就是同异所在。试想一部书如何会首尾有异同呢?读者们于是被迫着去承认确有高氏续书这件事情。这就是我写这节文字底目的了。 而且,批评原是主观性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两三个人底意见尚且不会相同,更不要说更多的人。因为这个困难,有许多地方不能不以原书为凭借;好在高氏底著作,他自己既合之于《红楼梦》中,我们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强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想,以前评《红楼梦》的人,不知凡几,所以没有什么成绩可言,正因为他们底说话全是任意的,无标准的,是些循环反复的游谈。 我在未说正文以前,先提出我底标准是什么。高作四十回书既是一种小说,就得受两种拘束:(1)所叙述的,有情理吗?(2)所叙述的,能深切的感动我们吗?如两个答案都是否定的,这当然,批评的断语也在否定这一方面了。本来这两标准,只是两层,不是两个;世上原少有非情理的事,却会感人很深的。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续《红楼梦》而作的,并非独立的小说,所以又得另受一种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风格相类似吗?所叙述的前后相应合吗?”这个标准,虽是辅助的,没有上说的这般重要,却也可以帮助我们去评判,使我们底断语,更有力量。因为前八十回,大体上实在是很合情理,很能感人的;所以这两类标准,在实用上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界照。 我们要去批评后四十回,应该扫尽一切的成见;然后去下笔。前人底评语,至多只可作为参考之用。现在最通行的评是王雪香底,既附刻在通行本子上,又有单行本。因王氏毫无高鹗续书这个观念,所以对于后由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样的颂赞,且说得异常可笑,即偶然有可取之处,也极微细,不足深数。 我们试看,后回十回中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是哪几节文字?依我底眼光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钓鱼一节。 第八十七回,双玉听琴一节。 第八十九回,宝玉作词祭睛雯,及见黛玉一节。 第九十,九十一回,宝蟾送酒一节。 第一百九回,五儿承错爱一节。 第一百十三回,宝玉和紫鹃谈话一节。 “凡高作较有精彩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物作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 这第二句断语,尚须在下边陆续证明。这第一句话,依我底判断看,的确是如此的,不知读者觉得怎么样?王雪香在评语里,几乎说得后四十回,没有一回不是神妙难言的。这种嗜好,真是“味在酸咸之外”了。 我现在更要进一步去指斥高作底弊病。如一回一节的分论,则未免太嫌麻烦,且亦无甚关系。我先把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直说一下,听候读者底公决。 (1)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 在我底三标准下,这件事没有一点可以容合的;所以我断定这是高鹗底不知妄作,不应当和《红楼梦》八十回相混合。王雪香是盲目赞成高作的,但他也说:“宝玉诗词联对灯谜俱已做过,惟八股未曾讲究……”(第八十四回,评)王氏因为不知后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所以不敢非议,但他也似乎有些觉得,宝玉做八股,实在是破天荒的奇事。他还有一节奇妙的话:“宝玉厌薄八股,却有意思博取功名,不得不借作梯阶。”(第八十二回,评)这真是对于宝玉大施侮辱。他何以知道他想博得功名?且既肯博取功名,何以厌薄八股?这些都是万讲不通的。王氏因努力为高鹗作辩护士,所以说了这类“大可怪笑”的奇谈。 但高鹗为什么做这件蠢事呢?这实在因他底性格与曹氏不同,决不能勉强的。看高氏自己说:“又复稍示神灵,高魁贵子,方显得此玉是天奇地灵锻炼之宝,非凡间可比。”(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语)这真是很老实的供招。高鹗总觉得玉既名通灵,决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间最重要的便是“高魁乡榜”。若不然,岂不是孤负了这块通灵玉?他仿佛说,如宝玉连个举人也中不上,还有什么可宝的在呢?这并不是我故意挖苦高氏,他的确以为如此的:“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第一百十九回,宝玉语)他明明说道,只要中一个举人,一辈子的事就完了。这是什么话!他把这样的胸襟,来续《红楼梦》,来写贾宝玉,安得不糟!又岂有不糟之理!雪芹是个奇人,高鹗是个俗人,他俩永不会相了解的,偏偏要去合做一书,这如何使得呢?我最不懂,高氏补书离雪芹之死,只有二十七年,何以一点不知道《红楼梦》是一部作者自传,且一点不知道曹雪芹底身世。想是因雪芹潦倒了一世,为举人老爷所不屑注意的也未可知。但既是如此,他又为什么很小心地去续《红楼梦》? (2)宝玉仙去,封文妙真人。(第一百二十回) 这类写法,实不在情理之中。作者写甄士隐虽随双真而去,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却还没有这么样的神秘。被他这样一写,宝玉简直是肉身成圣的了,岂不是奇谈?况且第一百十九回,虚写宝玉丢了,已很圆满;何必再画蛇添足,写得如此奇奇怪怪?高鹗所以要如此写,想是要带顾一僧一道,与第一回、第二十五回相呼应。但呼应之法亦甚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笔?所以依事实论,是不近情理;依风裁论,是画蛇添足。至于写受封真人之号,依然又是一种名利思想底表现。高鹗一方面羡慕白日飞升,一方面又羡慕金章紫绶:这真是中国人底代表心理了。王雪香批评这一节文字,恭维他是“良工心苦”,想也是和高鹗有同样的羡慕的。 (3)贾政袭荣府世职,后来孙辈兰桂齐芳。贾珍仍袭宁府三等世职。所抄的家产全发还。贾赦亦遇赦而归。(第一百七,一百十九,一百二十回)这也是高氏利禄熏心底表示。贾赦贾珍无恶不作,岂能仍旧安富尊荣?贾氏自盛而衰,何得家产无恙?这是违反第一个标准了。以文情论,《风月宝鉴》宜看反面,(第十二回,《红楼梦》亦名《风月宝鉴》)应当曲终奏雅,使人猛省作回头想,怎么能写富贵荣华绵绵不绝?这是不合第二标准。以原书底意旨论,宝玉终于贫穷,(第一、第五回)贾氏运终数尽,梦醒南柯,(第五、第二十九回)自杀自灭,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怎么能“沐天恩”“延世泽”呢?这不合第三个标准了。只有贾兰一支后来得享富贵,尚合作者之意;以外这些,无非是向壁虚造之谈。王雪香对于这点,似不甚满意,所以说:“甄士隐说‘福善祸淫兰桂齐芳’,是文后余波,助人为善之意,不必认作真事。”(第一百二十回,评)这明明是不敢开罪高鹗--其实王氏并不知道--强为饰词了。既已写了,为什么独独这一节不必认作真事呢? (4)怡红院海棠忽在冬天开花,通灵玉不见了。(第九十四回) (5)凤姐夜到大观园,见秦可卿之魂。(第一百一回) (6)凤姐在散花寺拈签,得“衣锦还乡”之签。(同回) (7)贾雨村再遇甄士隐。茅庵火烧了,士隐不见。(第一百三回) (8)宝玉到潇湘馆听见鬼哭。(第一百八回) (9)鸳鸯上吊时,又见秦氏之魂。(第一百十二回) (10)赵姨娘临死时,鬼附其身,死赴阴司受罪。(第一百十二回) (11)凤姐临死时,要船要轿,说要上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十四回) (12)和尚把玉送回来。宝玉魂跟着和尚到了“真如福地”,重阅册子,又去参见了潇湘妃子,碰着多多少少的鬼,幸亏和尚拿了镜子,奉了元妃娘娘旨意把他救出。(第一百十五,一百十六回) (13)宝玉跟着僧道成仙去。(第一百二十回) 古人说得好,“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我们读高本四十回,也真可以想见高氏底为人了。他所信仰的,归纳起来有这三点:(1)功名富贵的偶像,所以写“中举人”,“复世职”,“发还家产”,“后嗣昌盛”。(2)神鬼仙佛的偶像,所以四十回中布满这些妖气。(3)名教底偶像,所以宝玉临行时必哭拜王夫人,既出家后,必在雪地中拜贾政。况且他在序言上批评《红楼梦》,不说什么别的,只因“尚不谬于名教”,所以“欣然拜诺”。啊!我们知道了!高鹗所赏识的,只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其实《红楼梦》谬于名教之处很多,高氏何必为此谬赞,他真是盲于心兼盲于目了。其余荒谬可笑之处还不止此。 (14)宝钗以手段笼络宝玉,始成夫妇之好。(第一百九回)这真是我们贵中国底传统思想了。因为有了夫妇底名份,所以就公然献媚,也无损人格底尊严,也不谬于名教的。高氏写此节之意,想是为后文宝钗有子作张本(王雪香也如此说)。但宝钗怀孕,何必定在前文明点?即使要写明,又何必写宝钗如此不堪,弄什么“移花接木”之计?妻子对于丈夫,用什么计来献媚争宠,这是什么话!况且以平日宝钗之端凝,此事更为情理所必无。雪芹原意要使闺阁昭传,(第一回)像他这样写法,简直是污蔑闺阁了。这对于我所假设的三个标准,处处违谬。高氏将何以自解?我常常戏说,大观园中人死在八十回中的都是大有福分。如晴雯临死时,写得何等凄怆缠绵,令人掩卷不忍卒读;秦氏死得何等闪铄,令人疑虑猜详;尤二姐之死惨;尤三姐之死烈;金钏之死,惨而且烈。这些结局,真是圆满之至,无可遗憾,真可谓狮子搏兔一笔不苟的。在八十回中未死的人,便大大倒霉了,在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写得牛鬼蛇神不堪之至。即如黛玉之死,也是不脱窠臼,一味肉麻而已。宝钗嫁后,也成为一个庸劣的中国妇人。钗黛尚且如此,其余诸人更不消说得了。 (15)黛玉赞美八股文字,以为学举业取功名是清贵的事情。(第八十二回) 这些疑问,如高鹗再生,我必要索他底解答;为高氏作辩护士的人,也必须解答了这些疑问,方才能自圆其说。如有人以为《红楼梦》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须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鹗无力续书底证据,便是百二十回不出于一手底证据。 至于反面的凭据,在八十回中却多极了。宝玉上学时,黛玉以“蟾宫折桂”作讥讽。(第九回)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不曾?”(第三十二回)宝黛平常说的话,真是所谓“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怎么到了第八十二回,竟会不甚入耳起来?这岂不是大笑话?以外八十回中写宝黛口角,无非是薄物细故,宝玉从来没有当真开罪黛玉的时候;怎么在这回中,竟以轻藐冷淡的神情,形之于词色呢?在这些地方,虽百高鹗,也无从辩解的。 而且我更不懂,高氏写这段文字底意旨所在。上边所批评的各节,虽然荒谬,还有可以原谅之处;这节却绝对的没有了。他实在可以不必如此写的,而偏要如此写法,这真是别有肺肠令人莫测。即王雪香向来处处颂赞他的,也说不出道理来。他只说:“作者借宝黛两人口中俱为道破。”为什么要借两人口中?为什么要道破?这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话。 (16)黛玉底心事,写得太显露过火了,一点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觉得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第八十二,八十三,八十九,九十,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 “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有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依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好!宝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了!’‘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谁去!”(均见第八十二回) “黛玉大叫一声道:‘这里住不得了!’一手指着窗外,两眼反插上去。”(第八十三回) “宝玉近来说话,半吐半吞,忽冷忽热,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第八十九回) “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了他们的金玉也未可知?”(第九十五回) “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 (17)后来贾氏诸人对于黛玉,似太嫌冷酷了,尤以贾母为甚。(第八十二,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 这几节已足够供我们批评的材料。贾氏诸人对于黛玉这样冷酷,文情虽非必要,情理还有可通。至于贾母是黛玉底亲外祖母,到她临死之时,还如此的没心肝,真是出乎情理之外。八十回中虽有时写贾母较喜欢宝钗,但对于黛玉仍十分钟爱郑重,空气全不和这几回相似。象高氏所补,贾母简直是铁石心肠,到临尸一恸的时候,还要责备她傻气,这成什么文理呢!所以高氏写这一点,全不合三标准。况且即以四十回而论,亦大可不必作此等文字。高氏或者要写黛玉结局份外可怜些,也未可知。但这类情理所必无的事情,决不易引动读者深切的怜悯。高氏未免求深反惑了! (18)凤姐不识字。(第九十二回) 这是和八十回前后不相接合的。我引八十回中文字两条为证: 凤姐会吟诗,有“一夜北风紧”之句。(第五十回) “凤姐……每每看帖看帐,也颇识得几个字了。”后来看了潘又安底信,念给婆子们听。(第七十四回) (19)凤姐得“衣锦还乡”之签,后来病死了。(第一百一,一百十四回) (20)巧姐年纪,忽大忽小。(第八十四,八十八,九十二,一百一,一百十七回) (A)奶子抱着巧姐儿,用桃红绫子小棉被儿裹着,脸皮发青,眉梢鼻翅微有动意。(第八十四回) (B)那巧姐儿在凤姐身边学舌,见了贾芸,便哑的一声哭了。(第八十八回) (C)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已有三千多字,且念了一本《女孝经》,又上了半年《列女传》。宝玉对她讲说,引了许多古人,如文王后妃,姜后,无盐,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等:共二十二人。巧姐说:这些也有念过的,也有没念过的,现在我更知道了好些。后来她又说,跟着刘妈学做针线,已会扎花儿,拉锁子了。(第九十二回) 但这还可以疏忽作推诿,小说原是荒唐言,大可不必如此凿方眼;上边所论,不过博一笑而已,未必能根本打销高作底声价。只是笑话却并不以此为止,这却令我们难乎为高鹗辩解。 (D)大姐儿哭了;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第一百一回) (E)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第一百十七回) 巧姐慕贤良一回,还有一点谬处,就是所描写的绝不是宝玉。宝玉向来不肯作这类迂谈的,在这儿却平空讲了无数的名教中人,贞烈贤孝的妇女,给巧姐听。这真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高氏可以踌躇满志了。但宝玉为人却顿成两橛,未免说不过去。后四十回写宝玉,竟是个势利名教中人;只于书末撒手一走,不知所终;这是非常可怪的。不但四十回中的宝玉不和八十回的他相类似;即四十回中,宝玉前后很像两个人,并与失玉送玉无关,令人无从为他解释。高氏对于书中人物底性情都没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只是随笔敷衍,所以往往写得不知所云,亦不但是宝玉一人。不过宝玉是书中主人翁,性格尤难描画,高氏更没处去藏拙罢了。 上列二十条,是四十回中最显著的毛病;以外不重要的地方可笑之处自然还多。如香菱之病疾,没有提起,自然地痊愈了;以平儿底精细,连水月庵馒头庵都分不清楚,害凤姐吐血;(第九十三回)以紫鹃底秀慧,而写她睡着,远远有吆呼之声;(第八十二回)小红和贾芸有恋爱关系,后来竟了无照应,她只和丰儿做了个凤姐底随身小婢,毫不占重要的位置;麝月抽了荼蘼花签,却并无送春之事;以外零零碎碎的小毛病──脱枝失节,情理可笑的──自然还有,只是一时不能备举,且与大体无关,亦可以不必备举了。 高作底详评,已如上所说了。但我们要更综合地批评一下,这方才尽这篇文字底责任。我以前给颉刚的信曾起诉高氏有五条,都是零碎的,而颉刚却归纳成为三项。我底五条是:(1)宝玉不得入学中举。(2)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3)宝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4)凤姐宝钗写得太毒;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5)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神奇。(十,六,十八信) 颉刚回信上说:“你起诉高鹗的五条,我都不能为他作辩护士。我以为他犯的毛病归纳起来有三项:(1)他自己是科举中人,所以满怀是科举观念,必使宝玉读书中举。(2)他也中了通常小说‘由邪归正’的毒,必使宝玉到后来换成一个人。(3)他又中了批小说者‘诛心’的成见,必使凤姐宝钗辈实为奸恶人。我疑心在他续作时,或已有批本,他也不免受批评人的暗示。”(十,六,二十四信) 他虽没有考定有正本上评注底年代,但颇已疑心高氏曾及见这类的评语。现在我们知道,有正本评注,即不在高鹗之前,至少必和他是同时;可见高氏受评注底暗示,这个假定,颇有证实底可能。颉刚所归纳的三条,我以为理由十分充足,无再申说底必要。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去讨论高鹗续书底目的,和他底性格与作者底比较;下了这样的批评,方才能彻底估定后四十回底价值。我们真要了解一种作品,非先知道他底背景不可,专就作品本身着眼,总是肤浅的,片面的,不公平的。 我们第一要知道,高鹗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功,使此书“颠末毕具”,他并没有做《红楼梦》底兴趣;且也没有真正创作《红楼梦》底可能。我给颉刚的信上说: “因为雪芹是亲见亲闻,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兰墅是追迹前人,自然只能举其大概了结全书。若把兰墅底亲见亲闻都夹杂写了进去,岂不成了一部‘四不象’的《红楼梦》!……总之,《红楼梦》全书若照雪芹做法,至少亦不止一百二十回,兰墅补了四十回是最少之数了。所以有些潦草了结的地方,我们尽可以体谅兰墅的。”(十,六,十八信) 我更要去说明高作底草率仓忙,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就是后四十回是怎样结构成功的?以我底眼光看,四十回只写了主要的三件事,第三项还是零零碎碎的,其实最主要的只有两项: (1)黛玉死,宝玉做和尚。 (2)宝玉中举人。 (3)诸人底结局,很草率的结局。 老实说,四十回只写了(1)(2)两项,而第二项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可用这个来估定高作底价值。我这归纳的结果,是可以实证而非臆想的。试把各回分配于各项之下: (1)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 第八十三回,上半节写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五回,唱的戏是《冥升》和《达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弹琴而弦忽断。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十一回,宝黛谈禅;黛说“水止珠沉”,宝说“有如三宝”。 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宝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灵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第 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却尘缘。 (2)所引各回,见《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寿全归”的。最是全福是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带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二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了……”(十,六,九。)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十,六,十八。)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芹穿这一双不合式的靴子。”(十,六,九。)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种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但在影响上,高氏底僭号却不为无功,这虽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小部份,并且还是比较不重要的部份,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何以见得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只一气呵成的读了下去。雪芹这个冤枉却无处去诉,而乌烟瘴气亦不知如何了局。总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论事,宝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谣言,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式说到的,而百年来的读者,都上了高氏这一个大当,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们决不敢做一部原本《红楼梦》冒了曹雪芹底名姓,这真是痛快极了!他们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劳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鹗这个把戏,可谓坑人不浅。我真想不到“假传圣旨”有这样大的威权。 从这里,高氏借大帽子来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从前颇怀疑:高氏补书这一事既为当时闻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讳,为什么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说从鼓担上买来的不可?现在却恍然有悟了。高鹗谨守作者底原意,写了四十回没有下场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题他底大名,必被社会上一场兜头痛骂,书亦不能传之久远;倒不如索性说是原本,使他们没处去开口的好。饶你是这样,后来还有一班糊涂虫,从百二十回续下去。这可见社会心里,容留不住悲剧的空气,到什么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传,其危险尤不堪设想。所以高氏底续书,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讲他,在效用上看,实在是《红楼梦》底护法天王,万万少他不得的。我们现在应该感谢高氏替我们开路,更应该代作者感谢他扫清妖孽的一种大功绩。我从前颇以高鹗续书假托雪芹为缺憾,现在却反释然了。 我想不到后四十回底批评做得这样冗长,现在就把他结束,以致语作为总评。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追他不上,以致迷途,这是他失败时底光景。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是一种功德;混合而论是功多而罪少。 “失败了,光荣地失败了!” 二二,六,一八 |
(五)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
| 《红楼梦》本子虽多,但除有正书局所印行的戚本以外,都出于一个底本,就是程伟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虽小有差异,大体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区别,即使偶有数处,也决不多的。我虽在实际上,没有能拿各本去细细参较一下,但这个断语却至少有几分的真实。至于高本和戚本,因为当时并无关系,所以很有些不同;虽然也不十分伙多,显著,却已非高氏各本底差异可比了。这是我草这篇底缘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连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说,实在他所看见的只有八十回书。原来戚氏行辈稍前于高鹗,所以补书一事决非戚氏所知。且他也并没有补书底志愿,戚氏在这一点上,是很聪明的。他说: “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寤者几希!”(戚本序) 我们既承认戚蓼生那时所见的《红楼梦》,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数,就不能不因此承认程伟元所说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谎话(程语见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说谎,正因可以自圆其说,使人深信后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实“回目只有八十”,极易证明,决非程氏一语所能遮掩得过,我在前边,已有专篇论及了。 既如此,就较近真相这一个标准下看,戚本自较胜于高本;因为高鹗既续了后四十回,虽说“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这数十回,则前八十回有增损之处恐已难免。高氏原曾明说前八十回曾经他校订,换句话说,就是经他改窜。至于改得好不好,这又是另一问题。 但这两本底优劣区分,却又不如此简单。为什么呢?(1)高氏校书,并非全以己意为准,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且高本出后,即付排付刊,不容易辗转引起错误。(2)戚本直到最近方才影印,百余年来,只以钞本流传,难免传钞致误。且戚本一序,并非亲笔写的;所以戚蓼生虽前于高鹗,但戚本未必是当时的原本,或者竟是很晚的抄本,也说不定的。既断不定这是戚氏所见的原钞本,或是后来的传钞本,就不能武断这本底真的年代。以我底主观的眼光推测,这决是辗转传钞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 两本既互有短长,我也不便下什么判断,且也觉得没有显分高下底必要。现在只把大体上不同之处说一说,至于微细的差异,这是校勘本书人底事,不是在这里所应当注意的。我们先论两本底回目。戚本不但没有后四十回之目,即八十回之目亦每与高本不同。现在选大异的几回列表如下: 戚--灵石迷性难解仙机,警幻多情秘垂淫训 戚--拦酒兴李奶姆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 戚--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书堂 戚--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深幽 戚--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 戚--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 戚--龄官画蔷…… 戚--膏粱子惧内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择夫 戚--懦弱迎春肠回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 我们先说(4)项。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深幽。”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 现行的亚东书局本,这两回分回方法完全依照高本,而改了回目。他所改的出于杜撰无所依据,不免太鲁莽些。如古人底书偶有未妥之处,可凭主观的意见乱改;那么,一改再改之后,何从再看见原来的面目呢!所以我以为亚东本之第十七回目,作“疑心重负气剪荷包”,是不妥贴的。 至于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从游园后宝玉退出分回,段落较为分明。(2)教演女戏,差人请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开头所叙各事相类,都是作元春归省底预备,这处不得横加截断,分成两橛。(3)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实在是太重复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并无庆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相符合。以这三个原因,我宁以戚本为较佳。汪原放君以为怡红院是贾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说,为戚本病。我却以为无甚大关系。贾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将来的怡红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汪君在这里,又似乎太拘泥了些。 第(2)项就回目底文字批评,高本似乎较好;就本文底事实对看,两本简直是半斤八两;就书中大意看,这就不容易说了。第八回共叙述三件事:(1)钗玉互看通灵金锁;(2)宝黛两人在薛姨妈处喝酒;(3)宝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只说了(1)项,虽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举(2)(3)两项,却遗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项,亦属不合。总之,两本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个毛病,就是只说了一部份不能包举全体;不过高本回目较为稳妥漂亮,戚本用“贾公子”不合全书体例,未免不伦不类。 若就书中大意作批评,这就很不容易说了。我们试想,高戚两本,这一个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义亦绝不同,在八十回书内实为仅见。这一点上我们须得加一番考虑。我们第一要知道,这决非仅是一本传钞底歧异,是两本底区别。戚本眉批上说:“作者点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过来说,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后文金玉成婚底张本;而戚本却只有八十回,没有前后照应底必要,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来,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较近真的。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经过高氏底改窜。我们看高鹗底《红楼梦》引言上说: “……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 “……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最可笑的,他对于自己做的后四十回,反装出一副正经面孔,说什么“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经改了又改,到自以为尽善尽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这真是高氏欺人之谈,无非想遮掩他底补缀的痕迹,无奈上文已明说后四十回无他本可考,所谓“欲盖弥彰”了。 既承认了这个假定,那么,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为高氏底改笔──臆改或有依据的。高氏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可以判定金玉姻缘,使他底“宝钗出闺成礼”一节文字,铁案如山,不可摇动。至于戚本,回目数与原本同,自然没有这个必要。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团圆,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读者一览无余。高氏却有点做贼心虚,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这原是一种揣测,不能断定,不过却是很可能的揣测罢了。 对于(9)项,我也有相同的批评。就第八十回之目本身而论,高本是较为妥当。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参看,高本也很好。戚本这一个回目有两个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说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这回又说“懦弱迎春肠回九曲”,未免有重复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后叙迎春归宁诉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当先香菱而后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这回目却甚可疑,不得不说一说。王道士诌妒妇方,不过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无甚深意,无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后来写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闹了一个大笑话。这里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岂不自己打嘴巴。这显有改窜的痕迹,可疑二。但戚本这回目亦非妥善,我们也不能断定原本究竟作什么。 在论两本子底回目以后,有一句话可以说的。我想《红楼梦》既是未曾完稿的书,回目想是极草率的,前后重复之处原不可免。到高鹗补了后四十回,刊版流传,方才加以润饰,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实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当,正是因为有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这个,反较近于原本。我们要搜讨《红楼梦》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书是尽善尽美的”这个观念。否则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为原本或者竞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高鹗一则因他重复颠倒,二则因不便照顾香菱底结局,于是把他改了。 两本回目底异同既明,我们于是进而论到两本底本文。这自然是很繁琐的,我只得略举大概,微细的地方一概从省。但即是这样论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自然最重要的是第一回,作者论此书底效用,在高本上说: “……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 “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把此一玩……” “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 “只愿他们当那醉饱淫卧之时……把此一玩……” 高 本 戚 本 以外不与。 在这回里,戚本还有两节很荒谬的文字,高本也是没有的。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情闲文者特多。” “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眨恶诛邪之语,亦非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可比。” 在第二回里,有一点高本是错了,应照戚本改正。如戚本不发见,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王雪香《红楼梦存疑》里面说:“一回云‘生元春后次年即生衔玉公子’,后复云‘元春长宝玉二十六岁’,又言‘在家时训诂宝玉’……”(一回疑是二回之误,训诂疑是训过之误。)他已见到这点上欠妥。但现在把戚本和高本对举,这就不成为问题。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元春),……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宝玉)……”(高本) 还有一处,也是高本底疏漏,应照戚本补的。第十六回尾,写秦钟临死光景,有鬼判及小鬼底一节谈话。高本只写众小鬼抱怨都判胆怯为止,下边接一句“毕竟秦钟死活如何”,这回就算完了。到第十七回开场,秦钟却已死了,与情理未免有两层不合:(1)宝玉特意去别秦钟的,自应当有一番言语,文情方圆。(2)因宝玉来了,都判吓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钟还阳与宝玉一叙;否则直白叙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节?依高本这么说,岂不是都判见识反不如小鬼,秦钟就这般闷闷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势亦不连贯。我以为这回之末,众鬼抱怨都判以后,应照戚本补入这一节。 “都判道:‘放屁!俗话说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也别管他阳,没有错了的。’众鬼听说,只得将他魂放回;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勉强叹道:‘怎么不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携手垂泪道:‘有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自“为”中间疑脱一“以”字) 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两本有好几处不同。现在分项说明: (1)高本上惜春没有做灯谜,戚本却是有的。她底灯谜是“佛前海灯”。文曰: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2)高本中黛钗各有一谜;而戚本中黛玉无谜。高本所谓黛玉之谜,戚本以为宝钗所作,高本宝钗之谜,不见于戚本。所以── “朝罢谁携两袖烟……” “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 (3)宝玉一谜,打的是镜子,高有戚无。我依文理看,戚本是对的,应照他删去为是。因为本回下面凤姐对宝玉道:“适才我忘了,为什么不当着老爷撺掇,叫你也作诗谜儿?”她既说是忘了,是明明没有撺掇贾政,叫宝玉作谜。若宝玉已做了极好的诗迷,凤姐岂能拿这个来吓唬宝玉呢?这是极容易明白,不消多说的。 戚本虽也有好处,但可发一笑的地方,却也不少。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贾政心中也着忙。当下众人七言八语,……”文气文情都很贯串,万无脱落之理。而戚本却平白地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 高本第三十七回,贾芸给宝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书,一笑。”这是错了。书中叙贾芸写信,文理不通有之,万不会在“男芸跪书”之后,加上“一笑”一词。这算什么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戚本这一处原文作“男芸跪书(一笑)”,一笑是批语,不是正文,所以夹行细写。高本付刻时,因一时没有留心,将批语并入正文,从此便以误传误了。但高氏所依据的钞本,也有这批语,和戚本一样,这却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宝玉看宝钗为黛玉拢发,这一段痴想,高本写得极风流,戚本却写得很煞风景。我并引如下: “宝玉在旁看着,亦觉更好,不觉后悔;不该令他抿上鬓去,也该留着,此时叫他替他抿上去。”(高本) (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宝钗) “宝玉……叫我替他抿去。”(戚本) (我是宝玉自指。) 且不但风格底优劣迥殊,即以文词底结构论,这个“我”字万万安他不下。为什么呢?上文明有“也该留着”一兼词,(高戚两本同)正为说明此语之用,言当初不该让黛玉自己拢发,最好留着,一起让宝钗替她抿上去。若宝玉想自己为黛玉拢发,何必说什么留着?因为即使是留着,也与宝玉无干。宝玉在这回书上本没有替黛玉抿发,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谓“亦觉更好”一兼词,如下文换了“我”字,又应当作何解释?宝钗替黛玉抿鬓,所以能说更好。以如此好的风情,而宝玉要亲自出马,岂不是煮鹤焚琴,大杀风景呢?这类谬处,都是后来传钞人底一己妄见,奋笔乱改所致。他们因被这好几个他字搅扰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于换一我字,方足以写宝黛底亲昵。我们看戚本底眉评,就可以恍然于这类妄人底见解了。(戚本这回眉评说:“今本将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 第四十九回,写香菱与湘云谈诗之后,宝钗笑话她们;高戚两本有繁简底不同,而戚本却很好,可以照补。 “……又怎么是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僻;痴痴颠颠,那里还象两个女儿呢?’ “……李义山之隐碎。放着现在的两个诗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么?’湘云听了,忙笑问:‘现在是那两个?好姐姐,告诉我!’宝钗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疯湘云之话多。’二人听了都大笑起来。” 第五十三回,写贾母庆元宵事,戚本较高本多一大节文字,虽无大关系,却也在可存之列。现在引如下: “原来绣这璎珞的,也是个姑苏的女子,名唤慧娘。因他亦是书香宦门之家,他原精于书画,不过偶然绣一两件针线作耍,并非世卖之物。凡这屏上所绣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每一枝花侧,皆用古人题此花之旧句,或诗或歌不一,皆用黑绒绣出草字来,且字迹勾踢转折轻重连断,皆与笔写无异,亦不比市绣字迹,倔强可恨。他不仗此获利,所以天下虽知,得者甚少。凡世宦富贵之家,无此物者甚多。当今称为‘慧绣’。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针迹,愚人获利。偏这慧娘命夭,十八岁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所有之家亦不过一两件而已,皆惜若宝玩一般。更有那一干翰林文魔先生们,因深惜慧绣之佳,便说这‘绣’字,不能尽其妙,这样针迹,只说一‘绣’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议了将‘绣’字隐去,换了一个‘纹’字,所以如今都称为‘慧纹’。若有一件真慧纹之物,价则无限。贾府之荣,也只有两三件。上年将两件已进了上,目下只剩这一副璎珞,一共十六扇。贾母爱之,如珍如宝,不入请客各色陈列之内,只留在自己这边,高兴摆酒时赏玩。”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写芳官一节文字。芳官改名耶律雄奴这一件事,高本全然没有,在宝玉投帖给妙玉以后,便紧接着平儿还席的事。戚本却在这里,插入一节不伦不类的文字。因为原文甚长,不便全录,只节引有关系的一节: “宝玉忙笑道:‘……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俯,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自己开心作戏,却自己称功颂德?’宝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秋万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 以作者底身世,环境,及所处的时代而论,绝不容易发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当时森严的文禁之下,也决不会写得如此显露;以作者底心灵手敏,又决不会写得如此拙劣。我以这三层揣想,宁认高本为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 为什么要改窜?这是循文索义便可知晓的。至于在什么时候经过改窜,却不容易断定了。第一,这决不是戚蓼生所及见的,也不是他底改笔。因为戚氏生在乾隆中年,曾成进士,做官,决非抱民族主义的人,且亦决不敢为有民族思想的书做序。第二,这数节文字底插入,似在高本刊行之后,我疑心竟许是有正书局印行时所加入的。因为戚本出世底时代,正当民国元年;这时候,民族思想正弥漫于社会,有正书局底老板,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这虽是无据之揣想,却可以姑备一说。我看这几节文字底显露,生硬,很不象清代文人之笔。(有正书局印行戚本,确在民国元年,我那时在上海,曾见过这个本子。但我现在手头之本,却写的是“民国九年三月初版”,这真不知其命意所在?读者必有在民九以前,见过戚本的,可以作我说底印证。) 全回文字几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高鹗底引言曾说:“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果然我们把两本第六十七回一对看,回目虽相同,本文却是大异。这相异之处,或者是戚本之真相,与上边所说经后人改窜的有些不同。这自然,我不能全然征引来比较,只好约略说一点。 戚本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几节,举重要的如下: (1)宝玉黛玉宝钗一节谈话。(卷七,五页) (2)宝玉和袭人谈话。(七页) (3)袭人和凤姐一大节谈话,并说巧姐底可爱。(九页) (4)凤姐和平儿谈尤二姐事,明写凤姐设计底狠毒。(十一,十二页)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两节: (1)赵姨娘对王夫人夸宝钗一节。(六页) (2)凤姐拷问家童一节。(十,十一页) 至于优劣底比较,从大体上看,高本是较好的。譬如凤姐拷问家童一节,高本写得更有声色;凤姐和平儿谈话,及设计一节,高本只约略点过,较为含蓄。第一项中底(1)(2)两节文字,都可有可无,有了并不见佳。只第二项底(1)节,戚本似不坏。第一项中底(3)节,戚本虽稍见长,不如高本底简洁,但描写神情口吻颇好;说巧姐可爱一节文字,尤不可少。巧姐是书中重要人物之一,而八十回中很少说及,戚本多此一节极为适当。优劣本是相对的,我只就主观的见解,以为如此。 戚本在第六十九回,又多了一节赘瘤文字,大可以删削的。这回正写凤姐如何处置尤二姐及秋桐,戚本却横插一节前后不接的怪文。现在引如下: “……一面带了秋桐来见贾母与王夫人等,贾琏也心中纳罕。那日已是腊月二十日,贾珍起身先拜了宗祀,然后过来辞拜贾母等人。合族中人直送到洒泪亭方回,独贾琏贾蓉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且说凤姐……” 在同回,戚本有一节极有意义的文字,远胜高本,很可以解嘲的。戚本上说: “只见这二姐面色如生,比活着还美貌。贾琏又搂着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想着了,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高本把这一节完全删了,只在下边添写“贾琏想着他死得不分明,又不敢说”一语,作为补笔,却不见好。因这节文字,可以断定凤姐底结局,极为紧要,万无可删之理。且尤二姐暴死,以凤姐平素之为人,贾琏又何得不怀疑?故以文情论,这一节亦是断断乎不可少的,何况描写得极其鲜明而深刻呢? 第七十回,高本也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应依戚本改正。现引戚本一节,括弧中的是高本所没有的文字。 “只见湘云又打发翠缕来说:‘请二爷快去瞧好诗。’(宝玉听了,忙问:‘那里的好诗?’翠缕笑道:‘姑娘们都在沁芳亭上,你去了便知。’)宝玉听了,忙梳洗了出来,果见黛玉……都在那里……” 高本既少了括弧中的一节,下文所谓“那里”便落了空。不如戚本明点沁芳亭,较为妥贴。亚东本依此添入,是。 第七十五回,有一节文字,我觉得戚本好些。现在把两本所作并列如下: “尤氏……一面洗脸,丫头只弯腰捧着脸盆。李纨道:‘怎么这样没规矩!’那丫头赶着跪下。尤氏笑道:‘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做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高本) “小丫环炒豆儿捧了一大盆温水,走至尤氏跟前,只弯腰捧着。银蝶笑道:‘……奶奶不过待咱们宽些,在家里不管怎样罢了。你就得了意,不管在家在外,当着亲戚也只随便罢了。’尤氏道:‘你随他去罢,横竖洗了就完事了。’炒豆赶着跪下。”(下同)(戚本) 还有一节底异文,虽论不到谁好谁歹,却是很有趣的。高鹗底四十回,在第一百九回,有“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大节很有精彩的文章,柳五儿明明是个活人,但据戚本,八十回中柳五儿已早死了。我引戚本独有的一节文字: “王夫人笑道:‘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第七十七回) 但却有两层题外的揣想,可以帮助我们的。(1)高鹗所见的各钞本,戚本并不在内;因为高氏如见有一种抄本上面明写五儿已死,他决不会作第一百九回这段文章。(2)再不然,便是高鹗曾经修改过八十回本,将这一节文字删去,使他底补作不致自相矛盾。这两层揣想,必有一个是真实的,但我却不能断定是那一个。 就两本底本文,回目底大体约略比较一下,已占了这么长的篇幅,恐怕还因我翻检匆忙,仍不免有遗漏之处。好在我并不是要做校勘记,即脱略了几处,也无甚要紧。倒是篇幅底冗长,使读者感到沉闷,我却深抱不安的。现在只说一点零碎的话,拿来结束本篇。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上有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大约即在有正书局印行本书的时候。看第三回眉评,曾说西餐底仪节,可见是最近人底笔墨了。这位评书人底见解,实在不甚高明。他所指出戚本底佳胜之处,实在未必处处都佳;他所指出两本底歧异之点,实在有些是毫无关系。到真关重要的异文,他反而不说了。我当时如就这眉评来草本篇,其失败必远过于现在。因为他底不可靠,所以仍费了我很多的翻检底功夫。这是我在这里表示遗憾的。 戚本还有一点特色,就是所用的话几乎全是纯粹的北京方言,比高本尤为道地。我因为这些地方不关重要,所以在上文没有说到,但分条比较去虽是很小,综观全书却也是个很显著的区别,不能不说一说。雪芹是汉军旗人,所说的是他家庭中底景况,自然应当用逼真的京语来描写。即以文章风格而言,使用纯粹京语,来表现书中情事亦较为明活些。这原是戚本底一个优点,不能够埋没。惟作眉评人碰到这等地方,必处处去恭维一下,实在大可不必。他们总先存着一个很深的偏见,然后来作评论,所以总毫无价值可言。王雪香底高本评语,也是一味的滥誉,正犯了同一的毛病。我作这篇文字,自以为是很平心的,如应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这句老话,那却就糟了! 二二,六,十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