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金 币:30
积 分:858
等 级:州同

时 间:07-03-15 09:44:59
浏览量:58
回复贴子 回复  引用贴子 引用  楼主
国际消联确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8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联盟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曾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从这以后,“四项权利”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确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版权声明:如本文牵涉版权问题,本站不承担相关责任,请版权拥有者直接与发贴者联系解决。谢谢!
尚未登录,请登录后参与发贴、回贴!,新用户请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