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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记趣》中两注释质疑

  史丽平 河南濮阳市中原油田第十三中学

  一、“张目”注释为“睁开眼”妥否?

  “张目”在课文第1段,原文是:“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课本注释为“睁开眼”。查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古汉语大词典》和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实用古汉语大词典》,“张目”的第一个义项均为“睁大眼睛”,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之“相如张目廷叱之”;第二个义项分别为“助长声势”,“壮大声势”,除上述外并没有关于“睁开眼”的解释,据此,“张目”应译为“睁大眼睛”。其次,在这样的语言环境中,把“张目”理解为“睁开眼”不大符合文意。课文第1段,主要写作者童年时视力特别好,喜欢细致地观察事物。众所周知,太阳有着刺眼的光芒,人们都不大敢睁大眼睛直视太阳,如果勉强去看,就只好把眼睛眯成一条缝。

  因此,看太阳时眼睛睁开的程度,是能够反映人的视力差异的。课文注释的“睁开眼”,只说明眼睛睁开了,没有表明睁开的大小程度,不如注释为“睁大眼睛”更能表现作者童年时的视力特别出众。再次,课文注释不符合人们用眼视物的习惯。在白天,人们的眼睛总是睁开的,眨眼时的瞬间闭合则是偶然的。课文注释,只写出了眼睛由闭到开的变化过程,给人的感觉是童年作者“对日”前眼睛是合着的,为了“对日”才把眼睛睁开,容易引起误会。童年时的作者敢“睁大眼睛”“对日”,恰当地显露出了作者孩童时的稚气,也自然地表现出了他那超凡的视力。因此,“张目”注释为“睁开眼”欠妥,应理解为“睁大眼睛”。

  二、“物外之趣”注释为“超脱于尘世以外的乐趣”合适吗?

  根据课本注释,“物”有“尘世”的意思。查《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对“尘世”的解释是“佛教徒或道教徒指现实世界,跟他们所幻想的理想世界相对”。观作者的生平介绍,并无从佛信道之说,更何况他当时仅是一个充满稚气的孩童,不可能知道佛教徒或道教徒幻想中的所谓理想世界是什么样子,那么,他的乐趣怎么会“超脱于尘世以外”呢?

  查《古汉语常用字典》(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物”字的义项有三:一曰“东西,事物”;二曰“实质内容”;三曰“察,看”。显然,“物”字应理解为“东西,事物”,结合到课文,可具体指“夏蚊”、“丛草”、“虫蚁”、“土砾”、“癞虾蟆”等。因为童年的作者善于细致地观察细小事物,有着一颗生动鲜活、充满奇思异想的童心,所以能够“以丛草为林,以虫蚁为兽,以土砾凸者为丘,凹者为壑,神游其中,怡然自得”。

  文中所写“土墙凹凸”、“花台小草丛杂”之处,对于常人来讲,一般是不屑一顾的,故而不可能体验到其中的乐趣。只有“见藐小微物,必细察其纹理”而又富有联想和想像的童年时的作者,才能看到细微的事物中别人所不能看到的妙处,尝到事物本身难以赋予常人的那种乐趣,这种“物外之趣”与佛教、道教所追求的理想世界中的那种乐趣是截然不同的。因此,“物外之趣”应注释为“超出于事物本身所能赋予常人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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