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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住建部门的有关要求,陆续恢复“安管人员”

省属地区

一、恢复考试批次(原3月25日—4月2日的考试计划)

二、新开考试计划(考试时间6月30日—7月1日)

备注:报考前请企业确定考生能否参加考试,若因疫情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企业在系统截止报名前自行退回考试申请。企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退回考试申请的,或因任何原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均视为缺考。考生累计缺考2次的半年内将不再对该考生提供报考服务。

广州地区

一、恢复考试批次(原3月29日—3月31日的考试计划)

二、新开考试计划(考试时间6月27日—7月1日)